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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造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2

智造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

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教育引导大学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六有大学生的重要要求,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根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智能制造学院实际情况,经智能制造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智造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方案如下:

  1. 工作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评定、严格监督,遵循班级、教研室、二级学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确保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和资助。

    二、成立智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李恩田、陈琪

    副组长:张德红、曾欣、伍倪燕、杨军

    成员:叶娜、程艳奎、郭超、王信、刘勇、门延会、胡蓉

    三、评审对象及标准

    参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评审对象及标准。

    四、申请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申请条件以外,就智造学院实际情况,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1.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学分绩点)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内大专业原则上排名前10%,低于50人小专业原则上排名前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条件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学分绩点)原则上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内排名前10%,且参评学年无重修无补考(成绩需教务处审定)。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一致。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30%的, 必须在参评学年(2020--2021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行政、院团委(五四表彰)开展的表彰奖励,不包括学校其他内设机构。

    3)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在参评学年被认定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智能制造学院学院奖学金积分项目评分表(试行)》累计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积分相同时,按本学年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三)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不配合学院工作,不参与学院活动,受校纪处分,有擅自外出租房、酗酒、晚归、三次以上宿舍检查内务不合格、三次以上无故不做早操等不良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以上各种评选资格。

  2. 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审原则

    评审中须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和资助。

    (二)评审程序

    1.智造学院依据相关文件制定智造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在各教研室、班级中公布,并报学生处备案。

    2.智造学院按照“评定细则”按以下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1)各班召开奖助学金评选动员会,深入学习评选奖助学金的意义、办法和具体条件。理解各项规定的具体内涵,做到人人知情,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2)个人申请。申请人就上一学年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提出申请,申请人保证材料真实性。

    3)民主测评。各班级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确立推荐名单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通过率要达到60%以上。

    4)各班级等额确定推荐名单,报教研室审定。

    5)各教研室审定班级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报智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

    6)智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差额评选,国家助学金等额评选的办法,确定智造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013

    2.班级评定时间:1014

    3.教研室评定时间:1015

    4.智造学院评定时间:1016--1017

    5.智造学院公示时间:1017--1022

    6.智造学院报送时间:1023

    (二)国家助学金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014--1015

    1.班级评定时间:1016

    2.教研室评定时间:1017

    3.智造学院评定时间:1018--1019

    4.智造学院公示时间:1020--1026

    5.智造学院报送时间:1027

  4. 材料报送

    参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材料报送要求。

    七、名额分配

    根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名额下达智造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2名(参加学院评比),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67名,国家助学金名额619+54(退役复学、入学人数)名。

    1.国家奖学金:各教研室上报一名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由智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推荐2人上报学院,淘汰者自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机电24人、数控16人、机设23人、智控17人(共计80人),按《智能制造学院学院奖学金积分项目评分表(试行)》累计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积分相同时,按本学年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靠前推荐到学院评选,靠后者淘汰。

    3.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退役复学、入学54名、机电教研室169名、数控教研室113名、机设教研室170名、智控教研室132名、无人机教研室5人、机动名额30名(智造学院团总支、学生管理办公室向各教研室推荐优秀学生30名).

    八、监督和评审纪律要求

    1.智造学院评选工作接受全院师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2.对划拨名额、款项,各教研室、各班级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评审中按照下达的指标进行推荐,不能分解指标,随意扩大或缩小。

    3.坚决杜绝评审中的循私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评议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教研室、各班级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考核。

     

    智能制造学院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