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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关于招聘国家编制外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任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2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国家编制外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任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担任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的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有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面试形式

备注

智能制造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1

全日制本科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

飞行器设计及工程,飞机器动力工程,远程测控及遥感,航天测控工程。

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试讲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仅采取网上发送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93-9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邮箱:378882548@qq.com

咨询电话:15183177773(郭老师)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信息表,并附上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身份证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以我院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1),请下载附件填写后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亦可使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

2.考生本人“天府通”(“绿码”)截图;

3.“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并加盖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的印章。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为202199日(暂定)。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录取最低成绩出现等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6)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

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审核同意后,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学院外聘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0831-8270048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2: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